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富源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严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坚持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办法
(一)招聘范围: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招生计划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富源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录取手续等工作。
三、招聘计划
(一)2012年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2人。
(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等媒体上公布。
(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具体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曲靖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研究生岗位,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等额面试的到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我县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 曲靖市外户籍人员必须是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富源县户籍或生源可报考中专招聘岗位。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8.招聘在职人员的岗位报名人员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证明。
9.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报名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修订),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允许报考;如专业后有括号注解专业方向的,则不允许报考。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五、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工作由富源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设《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一)《专业素质》考所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专业素质》考试类别根据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专业要求,共设置以下6个考试类别: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医技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二)《综合素质》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2版)》。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2天。
(二)报名地点:曲靖市富源县人才市场(县职中)。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参工年限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半寸彩照3张。
2、未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就业登
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交近期同底免冠半寸彩照3张。
(四)报名费用: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设两个科目,即:《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每个考试科目收费50元,合计100元。
(五)发放准考证时间:2012年11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发放准考证地点:富源县人才市场。
(六)学历性质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5.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查验不到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七、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笔试考务工作由富源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三)笔试时间:11月25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下午3:00—5:30考《专业素质》。
(四)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富源县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11月29日后,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查询。
八、笔试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的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⑴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条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⑶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及其以上成绩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报考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11月26日至27日到富源县人才市场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取专业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出现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面对面的方式,主要是对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报名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由考生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通过的人选确定为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资格复审地点:县人才市场。
(四)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未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档案材料(或档案寄存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年限、档案材料(或档案寄存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材料,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须提前1天),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复审,合格者一并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等媒体上公告。
十、面试
(一)面试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地点由富源县卫生局另行通知,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及其以上方可聘用。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面试场地设置
面试场地分为:考生候考室、准备室、面试室、候分室。考生抽签后在指定的候考室内候考,面试后在候分室等待公布分数。
(三)面试时间:2012年12月7日-12月8日。
(四)有关事项
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3天前,向富源县人才市场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素质分高者优先,若在相同且资格复审合格,则一并进入面试。若考生在面试抽签决定顺序号时,仍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正常进行。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一、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拟录(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分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二、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富源县卫生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报市、县委组织部核准,并报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信息发布及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等媒体查阅相关招考信息。
十四、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富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五、本方案由富源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0874-4626619
监督电话:
富源县卫生局: 0874-4612217
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0874-4622760
附: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曲靖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5日
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拨款方式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历性质条件 | 学位要求 | 性别条件 | 招聘专业 | 考试类别 | 其他条件 | 是否笔试 | 备注 | |||
限制 级别 |
学科 | 门类 | 专业 | ||||||||||||||
1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临床 | 差额事业 | 6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硕士学位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病理与生理学、肿瘤学、外科学、内科学 | 临床医学类 | 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否 | 录用后一次性给予6万元安家费补助。 | ||
2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临床 | 差额事业 | 18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学士学位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是 | ||||
3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临床 | 差额事业 | 4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学士学位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1、具有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2、在云南省内国有企事业医疗机构有三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 是 | |||
4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检验 | 差额事业 | 2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学士学位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医学检验 | 医技类 | 是 | ||||
5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影像 | 差额事业 | 5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学士学位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医学影像学 | 医技类 | 是 | ||||
6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麻醉 | 差额事业 | 3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学士学位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麻醉学 | 医技类 | 是 | ||||
7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药剂 | 差额事业 | 1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学士学位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药学 | 药学类 | 是 | ||||
8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办公室 | 差额事业 | 1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学士学位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医学文秘 | 公共卫生类 | 是 | ||||
9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办公室 | 差额事业 | 1 | 大专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不限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办公自动化设备运行与维修、数学、数学教育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 是 | ||||
10 | 富源县卫生局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公共卫生 | 差额事业 | 1 | 中专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不限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卫生保健 | 公共卫生类 | 在曲靖市内国有企事业医疗机构有三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 是 | |||
填表说明: 1、“学历要求”填写:中专及其以上、专科及其以上、本科及其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 2、“学历性质条件”填写:国民教育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或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