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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2016年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6-05-26] 来源: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元江县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元江县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国土规划股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性良好,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规划工作和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和要求;

5、限元江户籍,年龄在21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办公室(香江路36号;联系电话:0877-6011201)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面试

(1)县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面试题;

(2)县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邀请元江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元江县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办公室(香江路36号)。

(5)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应聘初选人员由县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依法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人(含五大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并比照本单位有关管理考核办法参与考核。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77-6011201,15987739917(祝德勇)

元江县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shasha5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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