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大理州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州委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州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遴选4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州委政法委机关工作,现特此公告。
一、遴选名额
本次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科员)。
二、遴选条件
本次遴选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政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及从事机关工作应有的素质。
(二)大理州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登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
(四)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限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大理长安网》(www.dlzzfw.gov.cn>)、《大理先锋》(zswldj.yn.gov.cn/html/dl/index.html)、《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ndlhrss.gov.cn>)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二)公开报名
本次个人报名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必须与组织人事部门已备案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一致,个人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严禁弄虚作假。
1、个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质)及电子文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经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实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小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及提交个人相关材料时间:自2016年3月21日起,截止2016年4月5日下午17:30。
(1)现场报名:2016年3月21日至4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同时按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
(2)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个人填写的《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zfwzhengzhibu@163.com>。个人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邮寄至: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委政法委政治部(收),邮编:671000 。联系人及电话:游 铭、郑 悦, 0872—2428228。
(三)资格审查
州委政法委对参加本次遴选考生进行统一资格审查,符合本次公开遴选报考条件的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即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应在20人及以上才符合开考条件,否则取消本次遴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州委政法委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本次笔试的方式经资格审查后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而定,主要采用闭卷答题或者计算机操作答题的方式进行,个人笔试成绩将在《大理长安网》予以公布2个工作日。本次遴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如本人放弃参加面试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生个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之和,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州委政法委研究决定考察对象,并按德、能、勤、绩、廉和经历业绩评价
进行组织考察。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奖情况、岗位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考察人选的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体检报告送至州委政法委政治部。进入组织考察人选将在《大理长安网》予以公布2个工作日。组织考察时间以州委政法委通知为准。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生个人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之和)和体检情况,经州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本次遴选录用人选。
(八)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邀请州委组织部、州纪委派出州直属机关纪工委、州委保密局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监督电话:大理州纪委派出直属机关纪工委:2428022
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2428228
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