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条件
(人发[1996]116号人发[1999]4号)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程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5.人士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它条件。
6.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8.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经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