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创鑫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水土资源管理开发公司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沾益县创鑫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63年,是一个以生产和供应自来水为主的公益性国有企业,承担着沾益县城的自来水供水工作。根据沾益县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要求,2011年7月,沾益县创鑫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划转到沾益县水务局管理。沾益县水土资源管理开发公司成立于1998年,为沾益县水务局下属国有企业,经多年经营发展,先后成立了花山分公司、菱角分公司、德泽分公司、播乐营业部、炎方营业部、白水营业部、大坡营业部共7个分公司(营业部),水土资源管理开发公司及下设分公司(营业部)经营范围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治理;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集镇供水;水利设备用物资零售;水利、水保、水电技术培训;种殖、养殖业。沾益县水务局整合创鑫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水土资源管理开发公司资源,两公司实现合并经营、统一管理。现因两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司面向全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顺利实施,
决定成立沾益县创鑫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文件另行发文。
二、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对象及条件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实施方案通过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公布(http://www.ynqjrs.cn/index_22.asp?Twzbh=2),并在沾益县电视台公告相关信息。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询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条件
(一)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招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6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6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曲靖市户籍或生源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可报考,市外户口的毕业生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沾益县创鑫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3、报名联系电话:0874-3162305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审核原件并交A4纸复印件一份)
1、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
2、在职人员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身份证》或《户口薄》。
4、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四)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须于2016年 1月11日至 13日到沾益县创鑫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和面试要求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所有应聘人员均考同一套试卷。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知识、给水排水工程学专业知识、村镇供水水质检测等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登录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进行查询。
(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发布。
(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在考察阶段放弃资格人员需提交申请,同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交计划生育相关证明以及其他证件材料。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执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时间具体详见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八、聘用
(一)按照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招聘岗位分别由沾益县创鑫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沾益县水土资源管理开发公司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放弃录用资格的拟录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向公司劳资科提交《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由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用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九、人员身份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
(二)被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三)被录用人员由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四)薪资标准:根据公司现行工资制度执行,含五险一金,月薪3500元以上。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应聘人员,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给予纪律处分。
(五)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做到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3161040(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4-3160992(沾益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沾益县创鑫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沾益县水土资源管理开发公司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