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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才交流中心201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5-12-25] 来源:文山人社局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州州直机关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文组电〔2015〕36号)和《关于转发云组通〔2013〕41号文件的通知》(文组发〔2014〕48号)文件精神,文山州人才交流中心拟面向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原则

公开选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州人才交流中心综合管理岗位1名(事业编制)。面向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如公务员报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

三、选聘条件和资格

(一)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办公;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事业单位招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在其现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请在文山人社网(http://ynwsrs.gov.cn)下载《文山州人才交流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到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报名。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用合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在文山人社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如果选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5,经人社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占总分50%,面试占总分50%。笔试成绩公示后,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文山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名单,考察对象名单在文山人社网站公布。考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文山人社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成立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选聘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仁茂(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家壮(州人社局党组成员、人才中心主任)

成员:杨镇操、张邦旭、李光向、何文英、韦世平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在州纪委第四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由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韦世平、何文英

联系电话:0876—2121844,13887857551、18087613967

附件:文山州人才交流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山州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12月24日

文山州人才交流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shasha5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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