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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洱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13-07-15] 来源:普洱党建网

根据《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

2013年7月19日上午8:00—下午5:30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两份)、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严格按照公告和报考指南规定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盖章,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作为面试准考证,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地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四楼政治部(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6号)。

联系电话:0879---8881003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 7月24日(星期三)。

面试地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6号)。

考生必须于2013年 7月24日上午7:30分前到达考场,进行面试抽签,8:30分开始面试。

三、面试方式

(一)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模拟法庭控辩)。其规则是: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二)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zhouxiaocui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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