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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面向市内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日期:2015-08-05] 来源:瑞丽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职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职工科学有序流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统筹城乡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瑞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丽市教育局系统教职工调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瑞教发【2015】5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城区小学联盟制办学的需要,经瑞丽市教育局班子研究,现将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面向市内公开考调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面向瑞丽市内公开考调。

二、考调岗位

2015年瑞丽市部分城区学校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小学教师7人。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岗位编号 考调学校名称 拟考调人数 考调岗位名称 学历条件 所学专业或所从教专业类型 备注
SNOO1 勐卯小学 1 语文教学 专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语文 用于勐卯小学
SNOO2 勐卯小学 1 数学教学 专科及以上 数学 用于勐卯小学
SN003 勐卯小学 1 语文教学 专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语文 用于民族小学
SN004 勐卯小学 1 数学教学 专科及以上 数学 用于民族小学
序号 考调学校名称 拟考调人数 考调岗位名称 学历条件 所学专业或所从教专业类型 备注
SN005 姐岗小学 1 语文教学 专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语文 用于芒沙小学
SN006 姐岗小学 1 数学教学 专科及以上 数学 用于芒沙小学
SN007 姐勒中心小学 1 数学教学 专科及以上 数学  

三、考调对象

瑞丽市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四、考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所学专业(以教师资格证为准)或所从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六)具有五年(2010年内参加工作均可)及以上教龄,且近五年内6个学期的教育教学成绩达本乡镇学校同年级平均成绩以上,个人年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0岁及以上人员教学成绩可放宽到4个学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有无故旷工或擅离工作岗位情况的;

(三)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四)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五)参加2015年公务员考试,并已进入面试的教师。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面向市内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一张一寸彩照(附电子版)、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11日。

(三)报名地点:瑞丽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余世雄,联系电话:0692—4142840。

(四)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于2015年8月14日到瑞丽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或重报。

2、报名时,参加报考的人员提交的《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面向市内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上应有所在学校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及五年内6个学期的教育教学成绩、年终考核等次情况。

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并且三年内无报考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用卷面笔试的方式进行。对工龄长、工作突出、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教师适当照顾,工龄满15周年的教师加照顾分1分,工龄满20周年的教师加照顾分2分,工龄满25周年及以上的教师加照顾分3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教师加照顾分1分,州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教师加2分,省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教师加3分。工龄、表彰加分只能取一项,照顾分不进行累加,以3分为限。笔试成绩加照顾分等于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调动。

(二)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学科知识(小学一至六年级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学科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占20%)。

(三)考试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调动人选,并将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瑞丽教育信息网(http://www.rlsjyj.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八、其他

(一)教师选聘考试设最低笔试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为70分,低于分数线的不予选聘。

(二)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工作调动变更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职〔1996〕87号)文件规定:“省内评审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省内调动工作,其专业技术资格暂不作重新确认的要求,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即可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调动工作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低聘,经半年及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学校竞聘,按考核成绩及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享受相应职务工资待遇。

九、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严肃、认真、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瑞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编办全程参与,并接受纪委的监督。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选聘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瑞丽市教育局联系。该公告及考调报名表可在瑞丽教育信息网(http://www.rlsjyj.cn)查询和下载。

联系电话:0692—4142840(瑞丽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市内教师考调报名表.xls

特此公告

瑞丽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shasha5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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