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职工全员聘用制,优化教育资源,调整学科结构,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化、合理化,促进全乡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按照《泸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部分中小学空岗教职工竞聘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教字〔2015〕1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遵循教育优先发展规律,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教育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充实本乡小学教师队伍,促进全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二、考核原则
此次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空岗教师竞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永宁乡中心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永宁乡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竞聘岗位
小学语文教学岗2个。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永宁乡中心学校办公室。
3、联系人:韩文红13887577688
赵旭13887551473
4、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〇一五年泸西县空岗教师竞聘报名表》一式二份。
六、竞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于职守,为人师表,事业心强;
(二)凡参与竞聘的教师,履职须满3年以上(含3年),且小学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具有履行竞聘岗位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不超过规定退休年龄;
(六)竞聘者必须是我县在职在编教师;
(七)竞聘者只能申请一个空岗参与竞聘;
(八)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参加竞聘;
1.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2.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坚持工作的;
3.不符合竞聘岗位设置任职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七、考核办法
竞聘者于2015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9点到乡中心学校由考核组指定说课内容,进行说课考核。说课评分满分100分,具体为:
(一)仪容仪表(6分)。(得体:5-6分;一般:3-4分;不得体:2分以下。)
(二)教态(6分)。(稳重大方:5-6分;一般:1-4分)
(三)板书(6分)。(规范、整齐:5-6分;一般:1-4分)
(四)时间,10-20分钟。(6分)。(不超过20分钟:5-6分;每超过1分钟扣1分,低于10分钟每低1分钟扣1分)。
(五)语言使用(10分)。(准确:9-10分;不太准确:6-8分;不准确:6分以下)。
(六)普通话(10分)。(标准:9-10分;不太标准:6-8分;不使用:0分)。
(七)教学重、难点(12分)。(突出:10-12分;不太突出:7-9分;不清晰:6分及以下)。
(八)教学思路(12分)。(清晰:10-12分;不太清晰:7-9分;不清晰:6分及以下).
(九)教育教学方法(16分)。(恰当:12-16分;不太恰当:9-11分;不恰当:8分及以下)。
(十)课堂理念的体现(16分)。(明显:12-16分;不太明显:9-11分;不明显:8分及以下)。
由考核小组对竞聘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得出考核结果,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八、聘用
参加竞聘人员按考核成绩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受聘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
九、其它
本办法由永宁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