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
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面试方案公告
为做好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5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结合陆良县实际,
现将有关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负责面试有关具体事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报考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进入面试人员于2015年8月4日下午17:30前到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县人才中心(县城西片区西华路延长线)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前两天向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的,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由于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递补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30分钟。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8月5日。
面试地点: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县城西片区西华路延长线)。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音像录制席,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时间。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九、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
本方案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0874―6939531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0874―6225561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