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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2015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方案

[日期:2015-07-24]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罗平县2015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

高校毕业生面试方案

为做好罗平县2015年定向招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5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和《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规定,结合罗平县招聘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罗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工作有关具体事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按招聘公告确定。

(二)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内容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在服务期间工作考核是否合格。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以及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25日,资格复审对象于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按招聘公告要求备齐相关证件及材料到罗平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二)面试内容:考生自选小学四年级相应学科教材,每位考生备好三个课时不同课题的教案,每个课时的教案一式九份(不署名)。教案统一规格:A4纵向,标题字体为宋体小二加粗居中,正文仿宋小三,行距为固定值23磅,黑色字体,单面打印。面试前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个课时教案的教材内容进行说课。随机抽取的课题教案由工作人员交评委七份、监督员一份,考生自留一份。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每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中专业类考官不少于60%。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8月6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宜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休息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抽签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内容。

(十一)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二)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应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三)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照招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罗平县教育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罗平县教育局 0874—8212654

监督电话:罗平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8707219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732179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平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4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shasha5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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