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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文山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日期:2015-07-14] 来源:文山州人社网

根据文山市第一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全州公办学校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公开选调教师共15名。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4名、物理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选调对象为全州普通高中(公办)在职在编的相应学科教师。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相应条件。

6.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具体条件

1.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高中阶段的学习经历),且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一致。

2.高中教龄3年及以上,要求至少带过一次高考。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实践能力强。

3.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9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高考成绩显著者(所教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属国家、省、州、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过教育系统组织的州级(含州级)以上相应学科教学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到47周岁(1967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 所有岗位均要求取得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并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 近3年在原单位连续从事报考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且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符合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地点:文山市第一中学致远楼三楼学校办公室(新闻路107号)。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如实填写《文山市第一中学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该表可从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文山市人民政府网(www.37.gov.cn)下载。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报名表一式2份(须手工填写,盖章前可复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多个学历的需提供各层次的毕业证[含高中],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履职考核登记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教育教学业绩(体育教师需提供近三年的教育教学业绩,其他岗位提供的近三年教育教学成绩须至少有一年的高考成绩证明,并注明所任教学科)及教育科研成果有关的证明材料(获奖或受表彰)、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须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选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说课和精段讲课

2.考试内容:说课(10分钟,总分100分),应聘教师按所抽内容参加说课、答辩,评委对应聘教师的说课、答辩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说课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成绩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才能参加精段讲课;

精段讲课(20分钟,总分100分),应聘教师随机抽取相应学科内容,即开始进行20分钟课堂教学。

3.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说课成绩×30%+精段讲课成绩×70%。

上述成绩中,说课成绩、精段讲课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成绩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和校内公示。

(五)确定拟聘任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学校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拟聘,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精段讲课成绩、说课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的,按市内、州内户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定进入下一选调程序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与市教育局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同时要核实拟选调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确定进入下一选调程序的人员携带本人档案到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凤凰路市政务中心4楼)进行审阅,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选调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和考核通过的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选调。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成立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用人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在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局:0876—2143340

文山市第一中学:0876—2196171

监督电话:

文山市教育局监审科:0876—2143323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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