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告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已确定了面试人选。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至6:00。
二、面试地点
昭通市财贸学校(昭通市凤霞路106号)。
三、面试方式
1.本次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通用测评要素,根据岗位需求,设定各要素权重,做到“因岗择人”。
2.面试现场分为候考区、面试区和休息区。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后,集中在候考区。面试期间,由专人负责管理各区的考生,杜绝各区的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3.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的后续程序。
四、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必须在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准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准时进入面试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统一集中。本次面试第1名考生开始面试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应处于关闭状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放入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不得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随身携带,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5.面试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6.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讲普通话,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做记录;没听清的提问,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考场内的草稿纸以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
9.请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场所的环境卫生,考生在面试考场、候考室以及考后休息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0. 候考考生和考后考生如需上厕所,请与本考场的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报告并允许后,由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引导到厕所。
附: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单位 | 岗位 | 姓名 | 考号 | 笔试成绩 |
昭通市军转培训中心 | 文秘 | 曾智巧 | 21102030308 | 64.5 |
耿礼琼 | 21102030310 | 64.5 | ||
宋克宜 | 21102030514 | 64 | ||
财会 | 李贤权 | 21103030606 | 67 | |
卢慧芳 | 21103030613 | 63.5 | ||
郑加满 | 21103030614 | 63 | ||
法律事务 | 任洪玲 | 21104030703 | 67.5 | |
李翼 | 21104030702 | 64 | ||
肖仕雄 | 21104030704 | 62 | ||
昭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文秘 | 李润林 | 21102030321 | 74.5 |
孙永艳 | 21102030316 | 69 | ||
马良队 | 21102030301 | 66 | ||
陈光学 | 21102030415 | 66 | ||
徐梅 | 21102030330 | 64.5 | ||
朱玉锦 | 21102030411 | 64 | ||
财会 | 李珍玉 | 21103030604 | 73 | |
唐宇 | 21103030603 | 59.5 | ||
马昭月 | 21103030611 | 54 |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