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总工会
关于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企业单位民主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州总工会的要求,漾濞彝族自治县总工会拟公开招聘1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临时聘用人员,期限为一年一聘)。
三、工资待遇:每月2700元(含保险)。
四、招聘条件:
⒈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群众工作,对职工有浓厚感情,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⒉能熟练运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处理问题,具备一定的劳动工资理论水平。
⒊了解本地区各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⒋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谈判艺术,能够熟练地组织和处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相关事宜。
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三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三级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⒍具有漾濞籍户口,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开招聘,自觉接受监督。
⒈发布公告。县总工会拟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公告,在漾濞电视台、漾濞时讯、漾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7天。
⒉招聘报名。县总工会在公告结束后,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在1:3以上方可进行招聘。
①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②报名地点:漾濞县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7520055,联系人:常绘政)
③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⒊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200分,占50%;面试成绩100分,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①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2日上午9:00;地点: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8:30;地点:县总工会会议室。
③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及时事政治为主要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前2名进入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如果考核不合格,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⒋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1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如综合成绩相等,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果体检不合格,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⒌公示聘用。经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漾濞电视台、漾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总工会报经省、州总工会审定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有关事宜,由县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漾濞彝族自治县总工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