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法官助理岗位)
根据《云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昭通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法官助理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昭通市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
三、面试地点
中共昭通市委党校(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绿荫村)。
请考生于2026年4月24日15:00-16:00带上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市委党校面试考点(党校教学楼)领取《考生分组表》和熟悉考场。
四、面试方式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进入备考室后,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阅读案情,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其中,考官指导语3分钟内;考生按控辩顺序对案例阐述己方观点各3分钟(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定位自己角色,就案件事实、性质、量刑等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的诉求),自由辩论10分钟(控辩双方各5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五、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7:00-7:30期间到达考点候考室报到,上午7:3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点。
(二)考生进入考点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安检、身份核验和抽签,并注意聆听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安检前,考生要将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等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在引导员指引下依次开始面试。
(四)本人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带至考后休息室休息。
(五)下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上一岗位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考场听取面试成绩。
(六)确认成绩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指定路线离开考试区域。
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和资格复审确认单原件、资格复审确认的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三)未按时进入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进入考点后,应尽快到达候考室,启动考生抽签程序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接受安检,须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考生全程不得使用各类手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考场、考后休息室的行为,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八)距模拟法庭控辩各阶段时限30秒时,考场计时员会按铃示意,请考生注意提示,合理分配考试时间。
(九)每一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后休息室休息等候。待下一岗位考生面试结束后,上一岗位所有考生再返回考场听主考官宣布个人面试成绩,宣布完后考生应在面试成绩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迅速离开考区,如有违反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十)考生不允许带走考场内的试题和草稿纸。
(十一)考生在考试区域禁止吸烟。如需取用个人物品(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除外)或上卫生间的,须向工作人员报告,允许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
(十二)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1日内,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2日内,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请考生密切关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要求参加后续招录工作。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07DntqGwZd_tkRZwuK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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