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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玉溪市华宁县总医院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公告(44人)

[日期:2026-03-03] 来源:玉溪人才网

华宁县总医院2026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公告(44人)

华宁县总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4名就业见习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1

华宁县人民医院

中药房

1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中药学

 

2

西药房

2

药学

 

3

护理

7

护理、护理学

取得护士资格证

4

放射科影像技师

2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有技师(士)者优先

5

超声科医辅岗

2

医学类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及计算机专业

取得相应资格证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

6

供应室医辅岗

1

不限

 

7

体检科

2

不限

熟悉计算机操作

8

五官科医辅岗

1

护理、护理学

取得护士资格证

9

导诊

1

不限

 

10

华宁县盘溪中心卫生院

医疗

1

临床医学

 

11

护理

2

护理、护理学

取得护士资格证

12

检验

1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13

公共卫生

2

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学、应用心理学

 

14

放射

1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放射医学技术

 

15

超声

1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16

药剂

2

西药学、中药学

 

17

华宁县宁州卫生院

护理

5

护理学

取得护士资格证

18

中医

2

针灸推拿、中医学

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19

医疗辅助

2

医学相关专业

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20

华宁县青龙中心卫生院

药学

1

药学

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21

影像技术

1

医学影像技术

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22

检验技术

1

医学检验技术

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23

华宁县妇幼保健院

检验

1

医学检验技术

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24

临床

1

临床医学

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25

护理

1

护理学

取得护士资格证

合计

 

44

     

二、招募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且在上述2年时间内无就业经历相关记录(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或求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指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计算年满16周岁至24周岁时间内,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的青年。

(二)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技能;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院工作,善于沟通,具有亲和力;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表现好。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至人员招满为止。

(三)报名地点:华宁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力资源中心(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泉乡路30号)

(四)报名提供的证件: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证书(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一寸证照一张,现场填写《玉溪市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一份。

(五)联系人:马老师15108779596

(六)华宁县总医院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募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综合面试与录用

(一)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参加综合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当报名人数较少时,采取面谈考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见习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取小数点后三位进行排序,若仍并列,采用加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待通知。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时,即面试一次,至人员招满为止。

(三)录用的见习人员,签订《玉溪市就业见习协议》。

五、待遇及其他相关事项

见习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少于3个月),见习期内单位为见习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补助不低于2020元(不低于红塔区最低工资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享受所在单位的工会福利待遇。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医共体在招聘考核编外人员时给予加分。

见习人员在签订见习协议前放弃见习的或见习2个月内离岗的,由医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募纪律或不具备招募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其招募资格。

(二)在招募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华宁县总医院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招募资格。

七、招募监督

咨询电话:0877-5616814(华宁县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

监督电话:0877-5011584(华宁县总医院纪委办)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宁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华宁县总医院

2026年3月3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3840351&cate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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