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贵安新区优质教育力量,提升中小学教学水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内容,仔细对照《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需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发布的有关招聘的公告或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四、本公告来源“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2: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
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强化贵安新区优质教育力量,提升中小学教学水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业管理局统筹组织进行,成立贵安教师招聘办公室并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招聘各环节具体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0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详见《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15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中小学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学位应与报考学历层次和专业相对应。
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证明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同系列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及教学工作经历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高校教师资格证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可报考中小学教师)。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报考岗位中小学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称号;
(4)特级教师;
(5)近五年内获得过相应学科以下奖项之一:
①优秀教学成果奖省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二等奖及以上;
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省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二等奖及以上;
③优质课竞赛省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二等奖及以上;
④职业技能比赛省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二等奖及以上。
具有报考岗位中小学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特级教师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人员不受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限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0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20年报考公务员,202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20年)。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2020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2月。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5年12月15日09:00至12月19日17:00期间进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16”,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确认报考,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确认报考”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贵安教师招聘办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报名结束后,贵安教师招聘办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09:00至12月20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16”,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贵安教师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12月19日17:00至12月20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贵安教师招聘办申请,经同意后修改;其他信息有误且已通过审核的,须在资格复审环节由本人出具修改说明。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15日09:00至12月21日17:00期间进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16”,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贵安教师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0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贵安教师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进行公布。
5.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24日09:00至12月27日9:30期间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16”,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纸质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贵安教师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资格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人,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贵安教师招聘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贵安教师招聘办核准后,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进行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按要求准备资格复审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试教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为试教人员。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试教。
试教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1.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试教成绩×60%。
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2.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进入试教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七)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一轮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贵安教师招聘办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贵安教师招聘专班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贵安教师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贵安教师招聘办确定。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在贵安教师招聘专班监督指导下,由贵安教师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贵安教师招聘办报经贵安教师招聘专班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程序由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报贵阳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4.服务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贵安新区。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调整、拆并的,聘用人员应服从调整安排。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贵安教师招聘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招聘办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8908328
监督举报电话:0851-88900107
来源:https://www.gaxq.gov.cn/xwdt/gagg/202512/t20251209_8903124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