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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巧家县2015年公开招聘学校保安公告

[日期:2015-05-24] 来源:巧家教育网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保障全县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巧家县中小学校安保人员配备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巧家县教育局拟开展招聘学校保安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严把关口,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名额

(一)在全县范围内招聘,户口不限。

(二)招聘名额

全县38所中小学计划招聘100名专职保安人员(限男性),具体名额为:

学校 名额 学校 名额
巧一中 4 巧二中 4
巧三中 4 巧四中 3
县职业高级中学 2 新华小学 3
进校附小 2 县幼儿园 3
县特殊教育学校 1 白鹤滩中学 3
药山中学 3 大寨中学 2
东坪中学 3 老店中学 3
铅厂中学 2 马树中学 3
崇溪中学 3 新店中学 3
小河中学 3 白鹤滩镇中心学校 3
白鹤滩镇巧家营小学 2 药山镇中心学校 2
大寨镇中心学校 2 茂租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3
东坪镇中心学校 2 新店镇中心学校 2
红山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3 小河镇中心学校 2
六合九年一贯制学校 2 老店镇中心学校 2
老店镇铅厂小学 2 包谷垴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3
崇溪镇中心学校 2 马树镇中心学校 2
炉房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3 蒙姑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3
金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3 中寨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3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者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年龄在18至45周岁以内(界定在1970年5月1日至1997年5月1日之间出生)的男性公民;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矫正后视力4.8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高1.65米以上。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五)初中及以上学历;

(六)体检、政审合格;

(七)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伍军人、现从事学校安保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四、保安工作职责

(一)自觉遵守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接受必要的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认真履行学校保卫工作职责,负责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值班巡逻,维护学生下操集队、上放学及课间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及时解决处理校内及学校周边突发事件,防止造成师生伤害;

(四)严格门卫制度,严防精神病人、对社会不满人员、暴力恐怖人员等不法分子滋扰校园,伤害师生;

(五)熟悉报警电话,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置和排除险情的能力;

(六)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参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学校推荐和应聘者自行报名方式进行。现从事学校安保工作的人员,学校认可、符合招聘条件的可由学校推荐报名。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以到应聘学校报名为主,也可到县教育局安管股(四楼)报名,联系人:刘泽杰,办公电话:7125506。

2.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选择应聘学校,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5张、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吸毒史证明、退伍证等相关资料。

3.应聘者原则上报本人户籍地所在乡镇学校。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以及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服务关系人员,不接受报名。

4.按《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5.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6月1日。

6.所有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均在巧家新闻网及巧家教育网站上发布,请参加报考的人员关注。各学校要将本招聘公告张贴在本校大门处的醒目位置,以后在网上发布的相关通知也要张贴在相应位置进行宣传。

(二)资格审查

各学校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学历审查、身体初检和政审,初审合格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带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核。县教育局复审后,结合报名情况和学校岗位设置情况,根据应聘者意愿给予适当调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学校上报推荐名单时间:2015年6月2日—6月5日。

六、考试及加分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值100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单项分值的50%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文化基础知识,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学校安全管理常识和应急处置常识等,统一制作试卷,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二)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退伍军人凭证在总成绩中加10分,现从事学校安保人员每满一年加1分,半年加0.5分(超过六个月,不满十二个月的为一年,不足六个月或等于六个月的算半年,严禁弄虚作假,以学校工资发放花名册为准)。

考试总成绩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各学校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进入体检。体检大体参照《云南省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230元(项目:肝功能、血常规、血糖、彩超、心电图、摄胸片、物理体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体检时间:待定,地点:巧家县人民医院。

八、录用和组织培训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由保安公司组织培训,通过考核取得保安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九、试用

经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

十、订立聘用合同

经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学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学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一年一签。

十一、用工性质及待遇

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待遇:试用期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个人自缴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安服装和安保器械由学校配发。

附件:巧家县2015年招聘学校保安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巧家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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