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回复:本次考试,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以及报名系统中对专业的设定均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一级目录”包含“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下设具体专业。
岗位对一级目录、二级目录的要求可设置三组,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组即可。如果岗位只限制了“一级目录”,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除了“一级目录”限制外,还限制了“二级目录”,则只有该“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在“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有限制,则只有该具体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学位名称与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评判依据,学位证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依据;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专业中若出现音同字不同的视为相同,如:“侦察”与“侦查”)的所属,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建议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单位,若满足要求,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栏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