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管理层人员的公告
为持续推进南华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和组织结构,逐步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更好更快服务南华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6名管理层人员。
招 聘 岗 位
(一)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3名)
1.经济学、区域经济发展方向或金融供应链方向1名;
2.项目成本控制及全过程管理方向1名;
3.文旅项目策划及整体运营方向1名。
(二)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层正职)(3名)
1.财务核算、税务筹划及投融资分析(财务部负责人)方向1名;
2.项目及资产运营管理(子公司负责人)方向1名;
3.物资供应链及贸易管理方向(子公司负责人)方向1名。
招聘范围及人选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云南省范围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条件的公民。
(二)基本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文旅板块副总经理岗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在经营管理、项目管理、行业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等方面表现优秀;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认同国企文化,自觉接受县国资委及公司的领导;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6.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愿意把个人追求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之中,与企业共进退;
7.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8.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9.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征信记录良好;
10.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11.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2.报名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本人须承诺愿意放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为基层服务年限期满人员;
13.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条件
1.经济学、区域经济发展方向或金融供应链方向:
具有5年以上相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财资管理能力,能够结合金融知识把握风险与收益,熟悉投融资管理;能够制定和执行区域经济发展策略,确保公司经营发展目标与国家战略及市场趋势相一致;熟悉国家颁布实施的各种财务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有良好的财务分析能力与市场分析能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严谨、原则性强、思维清晰。具备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相关类职业证书者优先。
2.项目成本控制及全过程管理方向:
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项目全过程成本控制及投资管理分析,熟悉国家工程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熟悉项目全过程开发建设流程,能够站在项目全局、总体的高度开展相关工作;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优秀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抗压能力,责任心强,具有工程项目审计、咨询管理经验,具备造价师、建造师、咨询师证书者优先。
3.文旅项目策划及整体运营方向:
具有10年以上文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经验;了解相关政策,熟悉投融资分析、风险评估等各种投融资流程。
负责统筹文旅板块的规划和运营管理,包括项目投资与融资等管理工作。具有组织制定并落实文旅板块的经营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项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文旅板块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能力。
组织重大决策论证,对文旅板块项目的策划、定位、策略等进行指导和监督。能够对文旅项目的效益负责,确保项目的成功和盈利。
指导下属团队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协调公司资源,管理维护客户关系以及客户间的长期战略合作计划,形成良性的合作关系。
具有卓越的团队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战略规划能力、决策推断能力及抗压能力,有较好的全局观、系统思维、成本管控意识。
(四)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岗位条件
1.财务核算、税务筹划及投融资分析(财务部负责人):
具有5年以上企业会计核算或财务管理经历,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核算、税务筹划及申报;具有系统性财务知识、理解国有企财务管理要求,懂得财务分析,结合公司业务提供财务及税务咨询管理;具有项目审计、财务审计、债务管理工作经验及持有会计从业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2.项目及资产运营管理(子公司负责人):
具有5年以上项目开发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熟悉项目招商、运营、市场营销及合作谈判;熟悉项目建设基本流程,具有合同起草、项目策划、文案撰写及文字写作能力;思路清晰,做事果断,具有良好的判断力、矛盾事件管理与解决能力,熟悉行业整体发展现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意识;具备较强的领导、组织才能和沟通、协调、激励技巧,较强的管理队伍建设能力;具有国企项目策划、拓展、管理和实施经验者优先。
3.物资供应链及贸易管理(子公司负责人):
具有5年以上供应链及贸易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供应链运营,组织制定供应链战略规划,对工作流程实施监控和管理,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市场分析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优秀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抗压能力、规划能力、创新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具备供应链管理师、国际贸易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 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信息、推荐理由(详细说明其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业绩、特长、领导能力、群众基础等方面的优势)、推荐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落款。
(二)自主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线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人员填写《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附件),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县国资委邮箱:nhxzcgl@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姓名+手机号码”。
2.线下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人员填写《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附件),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纸质版整理顺序后报至南华县财政局(县国资委)507室。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征信记录。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至2025年1月3日18:00截止,线上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材料作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县国资委在报名时间截止3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综合评价。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应聘人员综合面试、履历业绩、综合能力素质、招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按照面试成绩60%权重,县国资委评价25%权重,用人单位评价15%权重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招聘计划数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六)考察。按照干管权限,由县国资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推荐考察。
(七)体检。应聘人员到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研究和聘用。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有关合同。
1.聘期。公司管理层人员试用期3-6个月,参考在职期间履职情况并结合考核结果可缩短试用期,聘期3年。聘期结束后视第一聘期履职情况结合本人意愿,签订续聘合同。
2.薪酬待遇。按照《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薪酬制度(试行)》,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根据考核等次的不同,副总经理年薪税前约为20-40万元;公司中层工资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四部分构成,根据考核等次的不同,总经理助理年薪税前约为18-20万元。试用期间,享受公司试用期待遇,期满考评合格后按公司对应岗位待遇执行。
3.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相关行政、工资、保险等关系及时转入任职企业,不再保留原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身份;聘任期间,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4.考核及退出机制。按国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考核,遵行国企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服从调换岗位、降低职级、解除劳动合同等三种处置方式;因履职不当给公司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及时查收。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承担,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聘任期间以及退出后,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需调整事项以补充方案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老师,0878-7213668
文老师,0878-7222570
附件:
南华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77lqtCl7ZeHsoX9d4P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