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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昆明市盘龙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4-12-12] 来源:盘龙就业公众号

昆明市盘龙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盘龙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性灭火救援能力,强化执勤力量,确保盘龙区的消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评、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人,主要承担辖区内灭火、抢险救援及社会救助等日常应急救援任务。现将相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收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龙泉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员6人)。

二、招收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

2.热爱消防事业,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3.男性,年龄在18—28岁,身高1.62米以上,视力正常。

4.专职消防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体育特长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6.经集中培训后,体能和基本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工作职责

参与火灾处置、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应急救援事务;参加统一组织的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其中: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条例、业务理论等。

四、工作时间

实行全天24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4天。

五、用工方式

符合录用条件的,入职当天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首次合同期为两年,期满以后续签。

六、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按照基本工资3000元/月发放。

(二)转正后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职业资格证补贴、职务岗位工资组成,当月工资于次月10日前发放,具体如下:

①基本工资:3900元/月。

②绩效工资:分为四个档次: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当月评定为优秀的,占所有人员的30%,绩效工资为700元;被评定为良好的,占所有人员的40%,绩效工资为600元;被评定为称职的,占所有人员的30%,绩效工资为500元;如当月被评定为不称职,绩效工资为0。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绩效考评具体由所在中队进行评定。

③工龄工资:每年(工作满12个月)增加100元。

④职务岗位工资:班长、副班长、器材管理员、通信员等职务参照现役消防员班长、副班长补助执行。

⑤政府专职消防员取得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200元/月,中级300元/月,高级500元/月。

2.政府专职消防员福利待遇

①盘龙大队免费提供住宿,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

②实行轮休制,每月休息4天。

③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第二年起,每年享受一次休假,假期4天;工作3-4年(含4年)假期10天;5年以上(含5年)15天的带薪休假。

④结婚、生育等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规定执行。本人申请结婚,经批准办理了结婚手续的,按法定年龄结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男专职消防人员配偶生育护理假30天。

⑤因工伤亡的,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待遇

大队统一购买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及生育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 

七、职业发展

1.经考核合格,表现优异者,可提升为班长、副班长;

2.在大队工作满两年的、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考试,考试合格,正式录用后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八、招收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消防救援大队(盘龙区昆澜街)

(三)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个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消防队工作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材料提交后,经昆明市盘龙区消防救援大队资格审查通过者,统一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试:包括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初步录用:根据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七)体检:初步拟定录用人员参加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体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正式录用:体检合格者,入职资料审查合格后,入职当天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九、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李老师 15188084089

0871-63379119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HAsyqdh7jB6pNznosbk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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