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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知

[日期:2015-04-19] 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各类劳动者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44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拟于4月下旬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5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1日至27日。

4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0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2015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各州、市、县(区)可同步启动本次招聘周活动。

三、服务对象

(一)以2015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者。

(二)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收集发布岗位信息。各地要在招聘周活动开始前多方收集各类企业真实有效的岗位信息,组织民营企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做好信息分类、筛选和整理,通过举办招聘会、利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集中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设立“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专栏,免费发布招聘会和岗位信息(上传信息的具体要求可从http://www.cjob.gov.cn/download/201504.html下载)。省人社厅、省就业局也将在网站开设活动专区,宣传报道活动情况。

(二)组织多种招聘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详细制定招聘周活动计划,组织招聘企业深入高等院校、街道(乡镇)和社区,开展专场招聘、综合招聘、网络招聘等活动。

(三)提供相关指导和咨询服务。各地要在招聘现场设立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窗口或服务台,根据求职者的不同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等项服务,结合招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应提供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此外,各地还要设立维权服务台,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工会、工商联等部门配合。各州市教育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以及“中国公共招聘网”的招聘活动。各州市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牵头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州市工商联要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参加招聘周活动,收集和整理民营企业(特别是会员企业和历届受表彰企业)岗位信息。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体,提前宣传招聘周活动时间和内容;引导各类求职者登录查询招聘会和岗位信息;要及时组织媒体对招聘周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三)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检查。各地要制定招聘周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四)按时上报情况。请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4月17日11: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上报招聘周活动的准备情况、进展情况。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4月27日11:00前汇总上报活动总结(含10张以上活动图片和媒体报道详细情况等)和“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

六、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局:孙红

电话:0871—67195793、67195794(传真)

电子邮箱:sh5843@163.com

手机:13987141087

省教育厅:罗晟

电话:0871—65151087

手机:18787080975

电子邮箱:ls2982930@vip.qq.com

省总工会:洪涛

电话:0871—64144817

手机:15911713139

电子邮箱:1295030437@qq.com

省工商联:马莉

电话:0871—63612869

手机:18608719927

电子邮箱:ml74@qq.com

附件: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4月9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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