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好学上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维护团队合力。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六)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系统,做事积极主动。
(七)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一年(毕业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人社部门就失业登记系统为准。
(八)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九)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使用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用人单位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人员进行管理。
(三)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5日,10月15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候。(联系电话:0875-7120928、15969353399杨老师)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上传个人简历至邮箱,简历中要包含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实习履历等要素。(简历投递邮箱:cnzwglj@126.com)
(三)资格审查:2024年10月15日下午17:00以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面谈人员。
(四)面试面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体育场南侧办证大厅)一楼会议室进行面试面谈,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
(二)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参照有关规定购买相应保险。单位不提供食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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