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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招聘事业单位体检通告

[日期:2024-06-04]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

景洪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告

(结构化面试岗位及景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测评岗位)

根据《西双版纳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西双版纳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事项通告》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等有关要求,现将景洪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6月7日(星期五),考生根据附件1、附件2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自行前往。

(二)地址: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体检中心(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兰中路48号)。

二、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四、体检工作要求

(一)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体检中心报到。参加体检考生须准时在指定地点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西双版纳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考生联)、本人近期免冠浅蓝渐变底大一寸正规照1张和黑色碳素笔1支。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考生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申请复检的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不吃过于油腻的食物,不饮酒,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憋尿。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三)请各位考生及时、密切关注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专栏发布的有关通知或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本人未关注相关通知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 景洪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6月6日)

2. 附件2 景洪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6月7日)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1 景洪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6月6日).xlsx

附件2 景洪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6月7日).xlsx

来源:https://www.jhs.gov.cn/162.news.detail.dhtml?news_id=12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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