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关于维西县综合应急队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维西县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地震、洪涝、安全事故等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救灾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维西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队应急员及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报考、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维西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队队员14人。其中,应急员10人、文员4人。聘用后由维西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队统一管理。
类别 | 职位 名称 | 招聘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其他条件 |
综合应急队 | 应急员 | 10人 | 限 男 性 | 18至35周岁 | 初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 身高165厘米以上。具有应急救援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服从指挥安排) |
文员 | 4人 | 限男性2人, 女性2人。 | 18至35周岁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摄影、剪辑等方面经验的优先录取。 | 专业不限(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电脑,会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者优先)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志愿投身应急管理事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和心理健康,体型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无传染病,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基于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患有严重身体疾病等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政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4日,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报名地点。维西县人力资源市场(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887-8626919。
(三)报名所需材料。1.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退伍证明、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各类表彰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2.初中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毕业证书。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所需资料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招聘考试流程及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参照综合应急队考核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情况,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维西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维西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照相关体检要求由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一)入职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属实、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维西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队员、驾驶员、文员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入职岗前培训。
(二)聘用管理。聘用人员按维西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队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在工作期间如工作能力与岗位不相适应,用人单位可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5000元左右(其中: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1500元左右);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
(二)其他待遇
1.按照维西县综合应急队食宿条件予以部分保障。
2.每年为综合应急队员健康检查1次。
九、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按照《维西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队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二)休假管理。节假日、周末轮班应急值守外,可正常调休。
(三)工作考评。维西县应急管理局将对综合应急队应急员、文员每半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队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维西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队管理办法(试行)》,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便于联系有关事宜。
(二)本公告事宜最终解释权为维西县应急管理局。
(三)咨询电话:0887-8627111
维西县应急管理局
维西县人力资源市场
2024年3月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LZneGXIiQWrWWbfb9JS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