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男2名,女2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委托寻甸县振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进行,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有寻甸户籍;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法律、文秘、计算机专业优先;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进行现场报名、审核,不接受网络、短信或来电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招录公告内容通过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公众号发布。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1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寻甸县振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地址: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左侧1号窗口--仁德街道凤凰路12号)
联系电话:13577183722(郭老师)、15987128390(荣老师)。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3)《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请自行到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公众号进行下载填写。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寻甸县人民法院6楼会议室。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自带考试文具,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水平测试,主要内容为听打和看打,满分为100分,听打和看打各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三)面试。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政审。政审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以上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拟聘用人员无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之情形及其他问题反映,按照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使用部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予聘用。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八、待遇和保障
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月薪为4500元/月(含应缴五险费用)。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对报考人员已就业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
附:《报名登记表》
寻甸县振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4年1月12日
《报名登记表》下载: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fKNt62z55pJytxivctr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