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文化和旅游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的公告
丽江文化和旅游职业培训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丽江文化和旅游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2019年,是丽江市委、市人民政府为建设专业化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和职业技能提升的决策部署,由丽江市旅投集团公司出资组建的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培训机构。
现因培训学校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市国资委《丽江市属国有企业市场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丽江文化和旅游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特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一名管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方式
(一)选聘职位
丽江文化和旅游职业培训学校副校长1名
(二)选聘方式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市场化”原则进行社会化选聘。
二、岗位职责及选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在公司授权下,协助总经理工作,执行公司的战略决策部署,具体按要求负责公司日常培训业务的统筹、组织、开展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培训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负责公司培训业务市场竞争、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按授权和职责要求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实现公司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5年以上职业培训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关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及有一定培训资源的优先;
4.年龄一般要求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可突破退休年龄限制,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
6.未从事与培训学校经营业务或有利益相冲突的第二职业;
7.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材料
1.《丽江文化和旅游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承诺书(见附件2);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自荐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擅长专业、个人经验及业绩等内容)及个人任职证明材料;
6.个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丽江文化和旅游职业培训学校综合办公室报名,地址:丽江市玉龙县景誉家园三期西门21栋市旅投集团大楼二楼北面。
(四)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五)报名电话
联系人:王丽芝 和积芬
联系电话:0888—3066188
四、选聘程序
报名者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按能力测试、面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等程序进行选聘。
1.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场化选聘公告,公布选聘职位、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2.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能力测试和面试;
(1)能力测试为企业管理能力及培训业务技能相关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岗位相关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占总考核成绩的55%。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岗位工作能力、专业知识、表达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对应聘者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判,面试满分100分,占总考核成绩的45%。
4.根据测试结果对入围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5.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6.对拟聘用人选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
8.签订聘用协议后报上级部门备案。
五、聘用管理
对市场化选聘任用的人员实行契约化、责任制考核。
(一)签订聘用协议
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内容一般应包括:聘用岗位、任务目标、权利义务、考核评价、薪酬待遇、聘用期限、聘用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对聘用人员实行首任考察期制,首任考察期为1年。考察期满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聘用者进行考核评价,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任期从考察期起计算);不合格的,不予任职,终止聘用协议。
(二)薪酬管理
聘用人员执行年薪制(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年薪标准根据聘用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及完成实效等要素综合确定并考核发放(具体见培训学校薪酬及考核方案)。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本次选聘能力测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等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招聘期间,本公司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本选聘公告解释权属丽江文化和旅游职业培训学校。
监督电话:市旅投集团人力资源部0888—5157827
丽江文化和旅游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来源:http://www.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2028/202312/85e62bc04da84df68311558ce65fda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