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建蒙资产运行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简章
蒙自市建蒙资产运行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1日,是蒙自兴蒙资产运行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自公司成立以来,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不断提升自身内部管理水平的同时,积极承接各类工程,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为负责棚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与回收工作,以及部分棚改工程项目工作。
现根据工作需要,蒙自市建蒙资产运行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才,诚邀有志之士加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对象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协作精神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或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等;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5.符合公司董事会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四)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五)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六)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综合部职员1名。
(一)资格条件
1.男女不限40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行政工作经验优先;
2.熟悉档案管理,资料整理,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3.普通话标准,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
(二)招聘范围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采用月薪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给予转正,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相应工资:3600-50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国家、地方法定假日及工会福利。
六、招聘实施方法、步骤和内容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应聘报名表、半寸近期彩色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4.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扫描并压缩成压缩包,邮件主题请以“建蒙公司+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本公司指定邮箱:13577320023@139.com;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报名后资料概不退还。
5.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公司内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公司内部按照新招录人员面试方案组织面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针对个人专业能力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岗位的专业实操能力、实际处理问题能力等。
2.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政治审查)、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蒙自市联大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北侧印象·南湖小区3-1号
七、体检和政审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的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
2.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市)级及以上医院;
3.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4.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递补和录用
(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或体检、考察(政治审查)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符合条件候选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延递补1次。
(三)录用
1.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蒙自市建蒙资产运行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工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十、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蒙自市
十一、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蒙自市建蒙资产运行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蒙自市联大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北侧印象·南湖小区3-1号
联系人:田女士电话:15812065150;
蒙自市建蒙资产运行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