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现将九三学社中央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位面试最低分数 |
组织部干部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101001001) | 919132035610 | 何莹 | 126 |
919132193420 | 赵飞 | ||
919133711123 | 李秀洁 | ||
919134040705 | 丁洋 | ||
919144039809 | 姜文清 | ||
研究室参政党理论研究处主任科员(0101002001) | 919111310330 | 马晓东 | 112.2 |
919131112714 | 乔宇 | ||
919133312017 | 李迪豪 | ||
919139042810 | 辛本京 |
(排名按照准考证号先后顺序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2月2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93hr-2015@93.gov.cn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为“×××确认参加公务员考录职位面试”。
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向我们提供由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该职位面试人选可由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确认参加后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我单位将视情况上报给公务员考试管理部门。
三、面试将于2015年3月11日举行,全天面试,请考生于面试当日8点20分之前到达,截至8点50分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
五、面试地点: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机关办公楼(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楼)。可乘公交482、563、特5、特10、运通108路至稻香园站,或乘公交534、539路至万柳中路北口站,或乘地铁十号线至巴沟站。
六、考生请于2015年3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九三学社,邮政编码:100089):
1、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2张。要求信息准确,时间连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详实。
2、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请提供上一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待业人员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4、个人工作学习所取得成绩和荣誉的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如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请将复印件随其他材料一起邮寄。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面试材料如不能及时送达请联系我单位说明情况。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应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面试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七、面试当天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等原件。
八、根据面试成绩综合排名从前到后,电话通知是否参加第二天上午(3月12日)体检,体检人数与拟录用人员的比例按照2:1确定。
九、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进行考察,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不大于2:1。
联系电话:(010)82553532
电子邮箱:93hr-2015@93.gov.cn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