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机关司室业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0401002001 | 陈 昂 | 165137531120 | 130.5 |
杜思源 | 165141243930 | |||
流通与科技发展司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0401003001 | 罗乐添 | 165151020228 | 128.4 |
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粮食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在2月27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10-63906091。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国家粮食局人事司(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038。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