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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邮政管理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日期:2015-02-13]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7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短信确认和电子邮件同时确认。

短信确认:请发送短信内容“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河北省廊坊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面试”到手机18031131921、18031130091。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hbrsc2014@126.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河北省廊坊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面试”。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2月17日17时前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17日17时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面试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月17日17时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我局接受资格预审: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2015年3月6日14:00-17:30,逾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河北省邮政管理局213房间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供资格预审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7日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加盖资格复审意见的准考证进行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

面试时间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姓名 最低面试分数
3月7日上午9:00 廊坊市邮政管理局 0601001001 办公室主任科员以下 871232361314 张聪敏 121.30
871253413503 李金林
871213086019 李禄禄

4.面试地点:河北省邮政管理局(石家庄市长安区范西路1号)。可在石家庄市内乘坐公交车2路、10路、29路、36路、43路、51路、92路、106路、112路、131路,到市城管委下车即可。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其他注意事项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人:李剑雄

联系电话:0311-88632810、18031131921、18031130091

传真:0311-88632770

电子邮箱:hbrsc2014@126.com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范西路1号河北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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