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和服务保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消防文员和服务保障人员均不具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其中消防文员为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消防救援机构日常运转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主要辅助开展档案整理、信息采编、信息宣传、系统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辅助执法和医疗救助等日常工作。服务保障人员为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从事营区管理、水电管理、餐饮保障、会务保障岗位的人员。
本次共招聘6人,男女不限(餐饮服务岗限女性),其中消防文员3人(系统管理岗2人、会计核算岗1人),服务保障人员3人(餐饮服务岗2人、绿化岗1人)。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热爱消防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慢性疾病等。
(二)岗位资格条件
1.系统管理岗2人:年龄在22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21日至2001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普通话标准;熟练运用office、CAD等相关办公及制图软件,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持有技能等级证书者优先。
2.会计核算岗位1人:年龄在22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21日至2001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普通话标准;熟练运用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等级证书者优先。
3.服务保障人员:
餐饮部服务人员2人: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岁(1988年7月21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女性,身高160以上,长相得体端庄,为人和善,擅于交流。
物管部绿化人员1人: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55岁(1968年7月21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具备一定绿化专业知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因违反消防文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0.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1.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文员和服务保障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一)劳务派遣制,消防文员和服务保障人员均采取劳务派遣管理方式,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文员试用期限为3个月(并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协商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照本科以下学历(或有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2000元/月,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转正后工资按“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计算,详细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办公文员、服务保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文件规定执行,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服务保障岗位人员使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每月1900元/月。转正后工资按工资总额=岗位工资+基础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算,餐饮人员3200元/月+计件绩效、绿化人员:3000元/月。
(三)休息安排:文员享受每周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工作满1年的,享受带薪年假。服务保障岗位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18:00时(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据实清晰填写《报名表》(附件1、2),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nxbzd@126.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如“系统管理岗张三130XXXXXXXX”),填写内容不清楚或相关证明资料不全者不予资格初审。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按照持有技能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等级等岗位资格条件优选,并于2023年8月10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服务保障岗位只进行面试)。
1.笔试
(1)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等相关内容。
(2)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若未达到比例人数,该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等额进入后续阶段。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试用期
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试用期环节。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
5.聘用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本人负责。
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队通知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政策变化对公告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发布补充公告。
本次招聘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0871-63559967(景老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iX3PdDH8qLd_TkzW9mV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