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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三季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日期:2023-07-15] 来源:云南精神病医院公众号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办〔2019〕93号)等相关精神,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个岗位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可通过昆明市委组织部官网(http://zzb.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查询。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因工作特殊需要,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7月2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截止报名前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通过相关链接进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网络资格初审→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

(二)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17:00,满足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

六、资格复审

招聘期间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址:

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二)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从高到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4)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采取现场提问和具体实作操作方式或考核。采取现场提问和具体实作操作方式或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硕士研究生采取现场提问和具体实作操作方式,须设成绩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博士和副高以上采取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核,须设成绩合格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十、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三、其它事项

(一)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信息通过昆明市委组织部官网(http://zzb.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对《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报考政策等需要咨询时,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附件2)。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按规定或个人的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昆明卫生人才网站留信息,也可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2.咨询电话:0871-63966158(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3.监督电话:0871-67450280(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附件:

1.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xls

2.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云南省精神病医院.xls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2023年7月10日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序号 单位 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 类别 需求人数 性别 学历 学位 年龄 专业 其他条件 备注
1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临床(硕士岗) 专业技术岗位 2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2.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已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或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注册; 3.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 4.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须为全国“985”、“211”、“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不限院校。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并同时符合第2、3项条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DZd6p6_rw874D-3VQsi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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