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陆良县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5人,主要从事单位辅助性工作。所招聘人员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类别: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2.零就业家庭人员;3.正在享受低保人员;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咨询电话:0874-6082327,联系人:资老师)。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三)招聘专业:法律专业优先。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普通话标准流畅,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6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工作日内到陆良县司法局二楼政治部(陆良县西华路延长线行政中心)报名,联系电话:0874-6222209,联系人:太艳芬。
4.提供材料:1.《陆良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核表》(见附件)1份。2.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户口簿)。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会同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六、组织面试
面试由县司法局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再从其他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递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不超过3年,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五大保险。
(三)扣除社会保险月实发工资:试用期工资1800元,正式聘用后扣除社会保险实发月工资为2000元。
(四)本公告由陆良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陆良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核表.docx
陆良县司法局
2023年5月22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8&id=21534&lb=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