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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昭通市永善县财政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3-04-22] 来源:永善阳光财政公众号

永善县财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永善县财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昭通市户籍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七)脱贫不稳定户。指各方面发展条件、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范围,可支配收入增幅或不稳定,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八)边缘易致贫户。指各方面发展条件、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范围,或不稳定,且有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九)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财务管理、会计、经济学及其相关专业 。有财务、税务从业经验及专业技能证书者优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五)年龄35岁以下(1988年4月21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股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从事财务类相关工作。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购买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2600元/月(每月发给2200元,扣400元作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参与年终绩效考评,工作满一年后,年终考核在合格以上一次性兑现年度考核绩效奖金)。试用期满后购买工伤、失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阳光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证件照、电子《就业创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拍照(或扫描)与《个人简历》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214590472@QQ.com;联系电话:唐茂华 13887076640。

三、资格审查。由永善县财政局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步程序。

四、面试。报名结束后,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聘用管理。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⒈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9Tcg-kDbroZgwFQy1Yq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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