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检察系统 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调整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公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工作方案》规定,现将文山州检察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报考文山州检察系统职位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以省法检两院下发人员名单为准。
招录单位将于2022年7月24日起,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资格复审时间
1.首轮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14:30-17:30)。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具体将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并适时通过文山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地点
1.首轮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1-310)。具体地址:文山州文山市开化北路227号。
2.递补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1-612)。具体地址:文山州文山市开化北路227号。
四、资格复审材料和要求
(一)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请提前准备)。
1.本人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笔试准考证。请携带一式2份。
3.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不必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4.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2022年毕业的请填写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表,其余人员均填写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的表,未就业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综合评价请党组织所在村(社区)填写。
5.毕业证(学位证)。请携带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2年毕业生,可现场签订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携带原件(成绩单)及复印件(2份)。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2022年毕业生,可持成绩单作为其证明材料。
7.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
8.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照片。近期免冠半寸蓝底工作证照片(1张)及电子版。
10.档案存放证明。报考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0、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28日之前(含当日)。
11.云南省健康绿码(彩印)、通信行程卡(彩印)纸质各1份;本人进场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原件。
12.报考职位所需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复印件于资格复审后交审核单位留存)。
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复审时间里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请于资格复审期间提交自行放弃声明。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三)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人员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
(四)递补资格复审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28日。
五、重要提示
资格复审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有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76-2120292。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进入资格复审地点,请考生主动出示个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同时,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个人防护和社交距离,资格复审时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其余时间段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
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通告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严格遵守资格复审所在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等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非常文山”微信公众号),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文山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六、面试等后续环节预告
计划7月31日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项在文山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相关通告。面试统一在文山市城区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8月1日至5日将同步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在文山市城区开展,体检和考察具体事项以后续通知为准。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文山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http://www.wenshan.jcy.gov.cn/)。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进行现场确认及承诺的视为个人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招录程序。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三)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等情形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及“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76-2120292
5.《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来源:http://www.wenshan.jcy.gov.cn/tzgg/202207/t20220725_37675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