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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一次招聘编外人员延期后考试公告

[日期:2021-09-08] 来源: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延期后正式举行考试

有关事项公告

(2021年9月7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延期至现在可以开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考试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均有变更,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岗位及方式

(一)考试岗位:精神科男病区护理(岗位代码:S0009)、精神科女病区护理(岗位代码:S0010)、药学(岗位代码:S0003)、医学检验技师A岗(岗位代码:S0004)、医学检验技师B岗(岗位代码:S00011)、信息技术(岗位代码:S0005)、财务管理和会计(岗位代码:S0006)等7个岗位。

(二)考试方式:笔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重新打印准考证

(一)考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上午10:00~11:00。

(二)考试地点:曲靖市麒麟职业教育集团(曲靖市麒麟区靖宁东路116号,沿江街道方向)④号教学楼。

(三)准考证打印: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次考试需重新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0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hr.huanshao.cloud),进入“个人中心→报考信息”栏目中重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带齐证件和材料(无9月9日至考试当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进场考试)。

三、笔试要求

1.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诚信承诺书》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进入考场,并将上述材料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老师核查和收取。

2.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退场。考试期间身体不适及时向监考老师报告。

3.考生应考时,只能使用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文具用品(考前自行准备)。严禁将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手机关闭闹铃)并放在指定位置。未按要求摆放被发现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4.考生严格按照试卷或答题卡上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考试违规处理。

5.试卷和答题卡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使用黑色碳素笔在答题卡及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考生一律用答题卡作答,听到统一开考指令后再开始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不得擅自使用、更换他人的试卷、答题卡。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抄袭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互相传递物品或信息。

8.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

9.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配合监考人员收卷,拖延交卷按违纪处理。

10.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不得损毁试卷、答题卡,否则按违纪处理。

11.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四、成绩查询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告

(一)成绩查询

本次招聘只笔试,笔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9月12日)在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j3yy.com)上公告,请及时查看。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笔试成绩在同一公告发布,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拟体检。

(三)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后续招聘程序的情况处理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如遇笔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后续招聘程序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天进行第二轮笔试,以第二轮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现场资格复审定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14:30在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进行,相关要求请考生及时查看《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告》,准时参加。迟到半小时将取消资格复审。

(二)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5)《考生诚信承诺书》;

(6)出示手机上显示的考试前已做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截屏发送给工作人员(如出现有些地区无法上传显示不了,请务必携带纸质报告单);

(7)《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8)要求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岗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资格复审。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非常重要,变动很大,仔细阅读)

(一)考生应开展健康状况监测,自觉落实防疫措施。所有考生应从考前第 10—14 天自行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就诊。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考试地点。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后,按照指引路线进入。

(三)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身份证、准考证,“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应试人员,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备用考试室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五)“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六)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应试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七)来自25个边境县(市)的应试人员,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准,考试前7天内尽量减少外出,不前往抵边乡镇;参加考试往返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笔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八)发热症状处理。

1.在考试前即出现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及时主动进行汇报,并经体温测试后,进行流行病学学史、体征、病史等询问,排除新冠肺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在进入考场时第一次体温测量≥37.3℃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再次测量体温低于<37.3℃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两次测量体温均≥37.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且体温≥37.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且≥37.3℃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4.如考试时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走指定路线由专人引导至隔离点,隔离点医生二级防护后对考生进行流行病学史、体征、病史等询问,排除新冠肺炎,可根据考试情况继续进行考试;不能排除的由负压救护车送至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该考生所到场所按规范进行消毒。

(九)考试实行封闭管理,进入考场大门的人员不得外出,不得在考场会见外来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开车进入考试地点(麒麟职教集团)。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全程配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不扎堆聚集,保持安全距离,每人间隔1米及以上。

(十一)考生进入考场,由考官再次查验考生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有序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觉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确保安全有序。

(十三)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

(十四)应试人员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三)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和需提供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需提供材料以及因迟到超过规定时间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计零分,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六)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因工作需要,“信息技术”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由2名增加为3名,其中信息科2名,行政科1名(系统报名通过审核人数21名)。

(二)本次招聘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仅限此批次招聘有效。

(四)咨询电话: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0874-3413497;

监督电话: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0874-3413557。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9月7日

来源:http://qj3yy.com/#/res/portals/notice/210907f9c88dc5141f89bae1aec8d154dce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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