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1年度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021年普洱市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笔试等环节,已进入体能测评等后续程序阶段,要求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体能测评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检察院系统招录的司法警察职位,须在面试前组织对报考者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中组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法(政)明传〔2020〕6号)等文件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做好疫情防控。最早可在体能测评前提前7天自行前往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体能测评当天提交检测报告。如果体能测评当天出现发热等病情,当即迅速对其隔离、并做进一步检测。
★1.体能测评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云南警官学院(具体地点:考生和工作人员从云南警官学院2号门进入,警体馆旁篮球场集合点名分组,测试场地为警体馆和田径场。)
★2.体能测评时间
我省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上午7:30开始,请考生于7:30以前到云南警官学院报道。在规定时间里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3.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佩戴口罩、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入场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同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测评,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二、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对测评合格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现场设置在云南警官学院2号楼阶梯教室102),请考生在资格复审过程中,要根据考试机构提供的照片及信息,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材料(以上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复印件2份)。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注意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必须及时地登录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体能测评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879-2827314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日
来源:http://www.pedj.gov.cn/info/1044/94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