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招聘人数:82人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2日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洱源县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引导和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8号)和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民政局、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大理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大人社转〔2020〕94号)及《洱源县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将洱源县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服务岗位、职责及待遇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对象。全县90个村委会(社区)中65个村委会(社区)设置82个服务岗位(具体情况见附表)。招聘对象为:洱源县生源或洱源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主要面向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2020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服务岗位确定。招聘服务岗位人员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岗位总人数。采取组织安置和个人择优选岗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即:首先,按村委会(社区)招聘的岗位数,从具有该村委会(社区)户籍(或原户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组织安置。其次,未安置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空缺岗位中选岗。当安置和择优选岗结束后,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并择优选岗。
(三)岗位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任务是引导辖区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广泛推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孵化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务水平,实现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四)工资待遇。城乡社区服务岗位的待遇水平,比照我县村委会副职人员确定(含社会保险,分为基本报酬和绩效补贴两个部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镇乡按规定统一交纳。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需填写《洱源县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考生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三)笔试地点:洱源县茈碧湖镇玉湖一中。
(四)确定体检人员。按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招聘管理
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招聘主体为县民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周期为3年,1年1聘。每1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期届满后,镇乡人民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未尽事宜由洱源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实施。
联系电话:0872-5127050
附件:洱源县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招聘岗位表
中共洱源县委组织部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洱源县财政局 洱源县民政局 洱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洱源县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招聘岗位表
序号 | 镇乡 | 村委会(社区)数 | 服务岗位设置数 | 岗位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邓川镇 | 4 | 4 | 5 | 旧州2人,新州、腾龙、中和各1人 |
2 | 右所镇 | 14 | 7 | 9 | 西湖、永安各2人,梅和、团结、右所、松曲、三枚各1人 |
3 | 三营镇 | 10 | 9 | 12 | 永乐、共和、新联各2人,永胜、三营、士登、南大坪、新龙、百草各1人 |
4 | 牛街乡 | 11 | 6 | 6 | 太平、西甸、大同、大松坪、上站、福田各1人 |
5 | 茈碧湖镇 | 15 | 9 | 17 | 玉湖3人、九台5人,永联、丰源各2人,中炼、碧云、海口、永兴、鹅墩各1人 |
6 | 凤羽镇 | 9 | 8 | 11 | 凤翔、庄上、凤河各2人,上寺、起凤、白米、振兴、江登各1人 |
7 | 炼铁乡 | 11 | 8 | 8 | 长邑、新庄、翠坪、田心、北邑、纸厂、炼铁、江旁各1人 |
8 | 西山乡 | 5 | 5 | 5 | 西山、立坪、建设、胜利、团结各1人 |
9 | 乔后镇 | 11 | 9 | 9 | 大树、乔后、大集、新坪、黄花坪、源安邑、永新、温坡、柴坝各1人 |
合计 | 90 | 65 | 82 |
来源:http://www.eryuan.gov.cn/eyxrmzf/c101523/202012/8ba78bd80c54435e866fb1dce9ff81e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