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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日期:2020-12-29]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近期还将通知面试安排等相关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yn.gov.cn/)相关信息。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规定比例递补一批次。递补后仍未达到2:1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复审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4日至5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应于1月8日前完成。

资格复审地点:

(一)云南交通技师学院

地址: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技师综合楼1609室

联系电话:0871-68688760

(二)省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

地址:昆明市日新中路387号

联系电话:0871-68053520

(三)省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225号省邮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1—63359976、67161074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报考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考生“符合毕业条件、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

4.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户籍证明等)。

考生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因所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复审不能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复审材料如有疑问,请提前联系招聘单位。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诺其真实性,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核人员严格按岗位条件审核考生所提供材料,确认材料的真实、准确并复印存档,提出审核意见并登记结果。

3.对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予以通过,在其准考证原件上加盖复审通过公章。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不予通过,并当场说明理由。考生必须凭加盖复审通过公章的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遗失不再补办,也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请妥善保管。

4.复审未通过考生,可在当天对审核材料进行补充。若补充材料证明考生符合岗位条件,则考生可以通过资格复审。逾期招聘单位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该岗位正常进行递补。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资格复审前14日内到过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提供2020年12月28日及以后采样的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复审。其他考生应提前登陆微信云南健康码小程序申报注册,并持绿码参加复审。考生在复审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我厅对审核过程中违规人员将作如下处理:

1.招考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参与报名、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处以5年禁考。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假照片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证明材料不实但未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此类证明材料包括所学的学科专业、毕业时间、学历性质、政治面貌、性别等。

(2)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处以5年禁考。

(二)资格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得以与岗位条件无关的理由给予考生不通过,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交通运输厅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各项规定,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生发现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可以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871-65305714、65305645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2020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事业单位招录的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服从公开招聘中的工作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公告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若有工作单位及相应基层工作经历,本人保证如实填写。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的,不报考相应职位。

四、对于有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位,保证本人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相符合。

五、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2020年 月 日 

来源:http://www.ynjtt.com/Item/26169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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