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合同制护士公告
为加强学校门诊部护理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日常看病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职护士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心理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质、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护理学或护理专业毕业生(具有本科学历的,须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年龄30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0月11日。
(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年龄30岁及以下。
(六)2020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此次招聘报名条件,如被聘用,须在2021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yndhvc.com)及微信公众号(DHVC1960)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8日18: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2020年德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报名表》(附件1)、《德宏职业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报名汇总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dhvcrsc@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门诊部专职护士+姓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算机等级、外语水平、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从事护士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汇总为同一文档后,使用压缩软件压缩打包,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学校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5. 学校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考人员邮箱,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准备。
(三)笔试
1. 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2. 地点:德宏职业学院,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笔试要求: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
4.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者取消笔试资格;
5. 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德宏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6.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四)面试
1. 时间和地点:时间暂定2020年10月22日下午15:00-17: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地点:德宏职业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进行面试;
3. 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采取专业相关技能测试和考官提问,满分10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1.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六)确定拟聘人员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前2名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学校对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外语水平、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从事护士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1.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主要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校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德宏职业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其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二)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是未就业状态(与任何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按照《德宏职业学院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含返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人员出现不足的,经学校研究同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人员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健康排查
1.需配合学校门口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
2.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笔试、面试;
3.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6.如笔试、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进入笔试、面试考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入考场;
2.笔试、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九、说明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德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营水路11号
(二)联系方式
德宏职业学院人事处电话:0692-2105661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附件:1.德宏职业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报名表
来源:http://www.yndhvc.com/xwzx/tzgg/content-25-20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