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加分政策
报考南部六县(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屏边县、河口县)限制本县生源地或户籍的岗位,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以下人员,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文件要求,笔试成绩给予加8分。
1.父母一方在南部六县工作满15年,且到报名截止月仍在南部六县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
2.父母一方在南部六县工作满15年后,在南部六县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3.父母一方户籍在南部六县满15年,且到报名截止月户籍仍在南部六县的其他各行业人员子女。
父母一方在南部六县工作(户籍)时间有中断的,累计计算其工作(户籍)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