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4号)
根据《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第3号)要求,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于2017年7月4日开展了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管理人员职位(残联201701):丁嘉龙、郭溦娟、彭梅。
请以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参加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若有弃权,请于2017年7月6日16:00前将书面弃权书递交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7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四楼会议室
方式: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7日上午08:30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核实身份,经身份核实通过后才能参加面试。开考前5分钟(08:55)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2.进入面试:待考官发出指令后,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入考场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经历业绩评价的相关要求
经历业绩评价按照《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要求,在2017年7月7日(星期五)面试时,提供《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及下列材料:
1.“学习经历”:需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日,以组织或人社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采集表为准;残疾人工作经历由各级残联机关出具证明;文秘工作经历需由从事文秘工作期间的单位出具证明,并附2份个人起草的代表性文字材料,文字材料须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盖章。
3.“工作业绩”:需提供2014、2015、2016三个年度考核情况(组织或人社部门提供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签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获县区主管部门及以上授予的表彰须提供表彰证书、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四、温馨提示
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取消遴选资格。
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