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从县外选调教师工作,真正把德才兼备的教师选拔到石屏县教师队伍,经石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拟选调县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人。
二、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县外公立学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事业干部身份)。
(二)选调条件: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2.小学教师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三年以上任教资历(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下列几种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77年7月以后出生):(1)特级教师、县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州级以上优秀教师;(2)申请人原籍是石屏县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夫妻一方属石屏户口且在石屏辖区内居住者。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地点:石屏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和12、13、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李老师,0873-4859244。
(四)相关证件: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可由他人代报)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父母、夫妻一方户口在石屏的,还需带父母、夫妻的户口簿及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石屏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考试时间:2017年7月20日(持身份证考试),上午8:30-10:30笔试,下午2:30-4:30说课。
五、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其中,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占总分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总分的70%。笔试结束后后,分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科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为该考生总成绩。
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确定拟调人员进入考察。
六、调动
1.经考察及体检合格者,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正常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选调教师自行办理)。
2.调入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山区乡镇的中小学工作。
3.调入石屏后须同意石屏县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和调入学校的岗位安排。
本公告由石屏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石屏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此表自行下载填写好并贴好照片于报名时交石屏县教育局人事科)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屏县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