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富源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等文件规定,经过笔试、面试和考核,现将富源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刘武招 陈晨 卢伟 肖芳芳 张玺 石小翠
夏艺菲 李林高 李瑞仙 李锦涛 吴 婷 赵春玲
张乐 刘彬 郑鑫 邢永鹏 肖君 黄婷
尹修武 肖芝 叶志强 宋宏翔 陈慧 游敏
方程 杨慧琳 刘宇 叶雄坤 杨翠莲 林娜
杨丽 施有志 李招芬 李寒婷 黄永华 普希希
李海燕 孔德林 崔芳 郭燚 马超 李娟娟
方崇德 王荣辉 高里红 念峻 高邢锋 陈智
郑小宾 王艳
二、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考生须于10月24日上午7:00准时到富源职中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自理,请考生准备300元左右,到时直接交给医院。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3、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若不按时报到和不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后果自负。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2、体检合格人员须将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交证时间另行通知。
《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报考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六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中共富源县委组织部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