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德宏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今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临时合同制演员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今年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声乐演员1名、器乐演奏员1名、编剧1名、舞蹈演员5名),临时合同制舞蹈演员3名。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临时合同制演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其他详细条件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科、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在我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和在德宏州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七)生源地和户籍限制,报考人员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受生源地和户籍地限制(具体以《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临时合同制演员岗位表》条件为准);其他岗位仅限德宏户籍(公告发出布之日前迁入)或德宏籍生源报考;所有公告招聘岗位在州内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2.公告发布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一)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1.各岗位测试内容、分值等详见《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临时合同制演员岗位表》。
2.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考试方法: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考试由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
六、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日8:30至11月4日17:00止
(二)报名地点:德宏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馆西门“办公室主任室”,芒市啊露窝罗路48号)
(三)报名费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
2.考生报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临时合同制演员岗位表》,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
3.报考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和“临时合同制”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
4.考生资格审核。考生资格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在考生递交报名表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的视为资格不合格。
5.关于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临时合同制演员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h.gov.cn、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pp://www.dhrs.yn.gov.cn、德宏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网http://www.dhsport.gov.cn及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公告栏。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3年11月8日8:30至12:00
(二)地点:德宏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馆西门“办公室主任室”,芒市啊露窝罗路48号)
八、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九、聘用程序
(一)确定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成绩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和考核: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高分递补聘用(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递补录用,所空缺的岗位调减)。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跨年不再递补聘用。
(三)公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张榜公示,并在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德宏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网等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办理聘用手续:专技岗位拟聘用的新聘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办理。临时合同制演员岗位拟聘用的新聘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其他
(一)德宏州户籍和德宏生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
(二)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
(三)《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四)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有同种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其次为少数民族考生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于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学历仍相同,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优先。
(六)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测试办法。
十一、纪律要求
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招聘考试。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等联系。
联系电话:
0692—2122111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92—2284066 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0692—2121736 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