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大学生村官就业政策措施,促进其合理有序流动,根据通海县编委2013年下达的增人计划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通海县201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截至2013年10月22日,在通海县服务满两年且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单位及人数
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人
其中 兴蒙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人
纳古镇文化事务中心1人
高大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通海县行政新区秀麓写字楼二楼203室)。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委组织部村官办同意报考证明,同时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中共通海县委组织部、通海县纪委监察局及通海县人社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试
1、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分值各100分。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相加为考生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内容: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则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选岗
体检合格者进入选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若考生自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选岗。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次招聘由中共通海县委组织部、通海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并由通海县纪委监察局、通海县国家保密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7-302910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通海县201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通海县委组织部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