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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遴选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

[日期:2016-06-20] 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上半年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3号)

根据《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于2016年6月15日开展了“食品药品检验岗位”遴选的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序号 准考证号 成绩 是否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
1 FDA201601 47
2 FDA201602 48
3 FDA201603 43
4 FDA201604 62
5 FDA201605 48
6 FDA201606 54
7 FDA201607 46
8 FDA201608 41
9 FDA201609 37
10 FDA201610 缺考
11 FDA201611 33

注:1.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21日11:30前(周末除外)向遴选机关提出查分申请。由遴选机关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结果告知。

二、面试安排

(一)时间: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15:00—17:30

(二)地点: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三)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6月23日14:30前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2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三、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于6月23日参加面试时,向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作经历”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在两个以上不同单位工作过”,人事(劳动)关系发生改变,需提供调动通知、调动审批表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由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二)“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三)“年度考核” 需提供2013、2014、2015年度公务员年度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四)“工作以来获得表彰情况”,需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五)“参加工作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公开署名文章”,需提供相关刊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附件: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历业绩评价标准.xls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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