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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选调人员公告

[日期:2016-06-04] 来源:盐津网

盐津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公开

选调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经盐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现将盐津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大队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三)选调工作坚持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下,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调条件、对象、范围及岗位数、岗位条件

(一)选调条件及对象

1.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熟悉并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和执法工作。

2.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4.参加工作(含试用期)两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熟悉掌握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所学专业为环境专业、法律专业和汉语语言文学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未满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文秘岗位:1人

环境监察执法岗位:3人

三、选调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本次涉及公开选调信息由盐津网(http://www.ynyj.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津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通路28号),联系人:梁红,联系电话:6632361。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4.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对岗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盐津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各两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

5.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选调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名人员选调资格。

6、开考比例: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1:3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选调名额。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考试时间:2016年6月10日

3.考试地点:盐津县环境保护局(五楼会议室)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9日

(四)面试

1.本次公开选调的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相关要求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时间:2016年6月15日(9:00-11:30)

3.面试地点:盐津县环境保护局会议室

(五)考核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选调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名单。考核主要对参选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六)体检

由县环境保护局组织拟选调人员的体检。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6月16日上午08:30在黄葛槽新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盐津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根据总成绩和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公示选调人员名单,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必须严格、规范地按照有关考务、考纪组织考试工作。

(二) 通知时效:整个选调工作在发出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选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考资格的;

2.选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选调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调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本方案由盐津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盐津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日

原文件及《盐津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盐津县环境保护局选调公务员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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