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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林业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日期:2016-05-13]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西双版纳州加强乡镇(农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到西双版纳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林权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一)西双版纳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西双版纳州林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林业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和文字写作水平;

3、 在县市级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乡镇级公务员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6月1日)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岗位需具备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热爱林业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和文字写作水平;州林权管理中心岗位需具有财务专业知识(会计证)能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开遴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的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xxgk.yn.gov.cn/)。报名按职位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参加工作年限等内容)及能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资料, 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2123233、2144305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所在单位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林业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给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林业局公开遴选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林业局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在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州林业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遴选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三)本公开遴选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林业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余 波,张艳华联系电话:0691-2123233

0691—2144305

监督电话:0691-2146673(州第二纪工委)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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